台山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4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3.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8月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5.8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6.10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体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7.10月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我市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8.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9.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五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选联任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0.12月听取市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由选联任工委牵头组织, 相关工委协助实施)
11.12月听取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专题调研和视察检查
1. 3月视察检查我市“粤菜师傅”工程的实施情况。(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 3月视察检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由教科文卫体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3. 4月调研我市台资企业的现状与发展情况。(由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 6月视察检查我市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5. 6月视察检查台城城区“厕所革命”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6. 7月视察检查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7.8月视察检查我市整治重点海域违法养殖用海的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8.8月视察检查“四好农村路工程”。(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9. 9月视察检查“河长制”实施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0.9月视察检查我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1.10月视察检查我市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2. 10月调研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3.10月视察检查我市社保医保政务服务情况。(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4.11月视察检查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5.11月视察检查市中医院赤溪分院新院一期工程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由教科文卫体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6.11月视察检查我市西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情况。(由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执法检查
1.5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 5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由教科文卫体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3. 9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9月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由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其他
1.继续发挥法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配合做好江门市地方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省人大修订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修订。按照省、江门市的部署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
3.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专家库,邀请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视察等事项,为人大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专业的意见建议。(由法制工委负责)
4.协同市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人大财政预算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升级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建立一个上下纵横,人大、财政、审计、监察之间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的监督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设人大财政预算监督代表阅览室,全面推进预算支出实时在线监督,确保实时监督有效发挥作用,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由财经工委负责)
5.提前介入参与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由财经工委负责)